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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新生家长书
发布日期:2021-10-13

尊敬的2021级新生家长:

热烈祝贺您的孩子进入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,开启人生中又一段成长和发展的历程!在新的历程中他们会收获,但又不可避免遇到困顿和迷茫。因此,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邀您一起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,携手为孩子提供心理支持,让您的孩子感受到来自家庭的爱和温暖,在大学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坚强,独立,为走向未来的幸福生活,培养优秀的心理品质。

作为老师,我们期待家长这样做:

一、经常与您的孩子交流,保持心理上的联系

这里,有七句话推荐给家长,供沟通时使用。

第一句:你有什么事愿意跟我们说说吗? (让孩子有机会表达)

第二句:这件事你的感受的是什么? (听听孩子的内心感受)

第三句:你是怎样想的? (让孩子自己思考应对问题)

第四句:你有什么计划? (让孩子学会将思考变成行动的计划)

第五句:你打算怎么做? (让孩子学会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)

第六句:你对结果有哪些准备? (让孩子学会预测结果,并做好心理准备)

第七句:需要我做什么? (让孩子感受到你的支持,而不是说教)

家长切记避免跟孩子说教,我们可以做的是听他们说,信任他们有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,我们可以做的是,给予支持。

二、请主动与您孩子的辅导员、班干或室友保持联系,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期间的表现

入学报到时,请及时与辅导员或班主任交换联系方式。记录一个孩子同学的联系方式,加入班级家长群。请记下学校总值班电话(0519-86338110)。有问题及时咨询和沟通。

特别提醒:请家长注意于每学期期末登录学校的网上家长会(http://jzh.ccit.js.cn/),及时了解您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。

三、请如实告知班主任您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

根据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(第12号令)要求,家长有义务告知学校您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。如果您的孩子有心脏病、高血压、失眠、癫痫、抑郁症、焦虑症、精神分裂症等疾病,请提前告知班主任,便于班主任关心您的孩子,尤其在您的孩子遇到困难时,老师也能及时干预,给予帮助。

特别提醒: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(第12号令)

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,有下列情形之一,造成学生伤害事故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:

(三)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,或者患有特定疾病,但未告知学校的。

(四)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、行为、情绪等有异常情况,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,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;

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,行为并无不当的,无法律责任:

(三)学生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,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;

(四)学生自杀、自伤的;

四、如果您的孩子出现心理困扰,明智的做法是学会求助

每个人都会出现心理困扰,严重时甚至出现自杀、自伤想法或打算。若您发现您的孩子出现一些异常现象,请及时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,以便家校合力,保障学生心理健康。家长是孩子重要的心理支持,请放下病耻感,及时求助专业支持。以下求助渠道是值得信赖的。

1.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:0519-86338085;心理支持QQ群:953645083。

2.苏心APP,每个新生都会下载使用,这里有心理自助互助平台,提供有价值的心理测试、课程和咨询师。江苏省大学生24小时心理热线(025-58255200),为全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免费提供服务。

3.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平台(咨询时间:每晚6:30-9:30):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愿与您携手同行,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,让您的孩子在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遇见更好的自己,成长为一个健康、自信、阳光的人,成为未来家庭、社会和国家的栋梁。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
2021年10月10日